福州市专门学校暨第四十三中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福州市专门学校暨第四十三中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专门学校暨第四十三中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浦下路福建新华印刷厂 -生活区北侧 ;
2.2.项目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约 6614平方米(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总建筑面积: 3429.06平方米(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任务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专门学校暨第四十三中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 1)设计内容:承包人承担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
( 3)施工内容: 建筑 工程 (含土建、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弱电系统、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等)的 施工 内容,若结构需加固,需同步进行加固,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
( 4)采购内容: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 ;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92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90 日历天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 设计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不低于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乙 级 资质 ;
(2) 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不低于二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不低于二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 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 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个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 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 10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 根据闽建办筑函 [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1 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 4 年 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0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 或 担保保函 或 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开标室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90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公安局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 11号 ,邮编 : 350001 ;
电话: 0591-88220110 ,传真: / ;
联系人: 邱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 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1-83706268
联系人: 王清清、陈梦鋆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公安局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 11号 ;
联系电话: 0591-882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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