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 (工程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7152001001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 的 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 已经 宿发改投资发〔 2022 〕 29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东至规划慧谷路,南至规划青墩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规划秋实路
1.2 工程规模:
学校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104592 平方米,折合约 157 亩,总建筑面积约 9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8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风雨操场、报告厅、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建设相关水电气、绿化、道路广场、运动场、设施设备、附属及其他等。
1.3 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不含方案、地质报告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15日历天内提交建筑方案设计成果,建筑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装饰装修及综合配套设施等方案,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 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初步设计概算。
1.4 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建筑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30%, 完成合同内的设计内容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7%, 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 ( 无息,质保金 3%) 。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6.1 地质勘察、方案设计,主体 (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外装等专业 )初步设计,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6.2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装饰装修、智能化 ( 含智慧化校园等 )及综合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除主体施工图外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
1.6.3 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包含立项范围内所有项目设计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 包含但不限于 ):
1.6.3.1 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雨污水工程、 10KV 正式用电 (含电源点至配电房 ) 工程、强弱电工程、公建用电、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 ;
1.6.3.2 工程项目配套设施 ; 校园文化策划及设计 ( 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 VI系统设计、校导视 S 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 ) 、配套景观、绿化、道路、亮化、室外雨污管网、室外运动场地及运动设施、围墙、大门、传达室、水、电、消防、弱电通信、技防、智能化 (含智慧化校园等 ) 、交通标志标线、教学信息化等。
1.6.3.3 编制完整详细的《建设标准说明》深度能够满足主体 EPC 总承包招标要求。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 ) 甲级设计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4.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 5.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2) 不得将本人执 ( 职 )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5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单位 );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4.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 09:00 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 ,客服热线: 4009980000 。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 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 年 12 月 06 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
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 140 号 | 地 址: | 宿城区中港雅典城南门向西 100 米 |
联 系 人: | 谭冲 | 联 系 人: | 许益 |
电 话: |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 电 话: | 0527-84227585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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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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