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来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ESLF-202411FJ-01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11FJ-01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2】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宏晟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宏晟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源名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绿水镇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22393.63平方米。拟建标准化厂房:①瓶坯车间建筑面积 3212.79㎡,基础类型独立基础,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三层;②包装车间建筑面积4909.72㎡,基础类型独立基础,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六层;③员工食堂及宿舍建筑面积3501.18㎡,基础类型独立基础,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七层;④生产车间及库房建筑面积 10769.94㎡,基础类型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二层;⑤厂房维修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内容 1#、2#、4#、5#、6#、7# 维修改造,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等;⑥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厂区管网、绿化工程、边坡支护等内容,同时进行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安装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对工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01 合同估算价:87887105.17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即可)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总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 3.1.4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即可。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即可。 3.1.6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1.7本项目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并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资格要求中主要人员信息(网上截图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资格要求中主要人员信息并加盖章); 3.1.8 提供企业、企业法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各自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9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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