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辅助演示城北(白塘畈)环卫基地建设工程已经由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备案。招标人为义乌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辅助演示城北(白塘畈)环卫基地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与兴隆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554.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925.29平方米,共4层,地下建筑面积为1629平方米,共一层,建筑高度21.65米,是一个多层厂房(丙类),最大单跨跨度7.2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筏板+桩基础;具体详见拟定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A3307820880000536001001 | 辅助演示城北(白塘畈)环卫基地建设工程 | 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强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光伏工程、抗震支吊架、市政道路及绿化等施工以及项目的总承包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拟定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1887.3000万元。 | 3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企业要求:本项目为项目2(不见面电子标,项目名称为:辅助演示城北(白塘畈)环卫基地建设工程),仅作为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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