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32106230001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PECVD高端装备制造项目 已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以 PECVD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1]329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理想万里晖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兴市高新区文昌东路北侧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63.02亩,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和库房及门卫房等配套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38490平方米,计容建筑
面积为48690平方米,购置真空和压力控制系统、淀积系统、气体及流量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计算机控制等主要设备。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U型异质结高效太阳能电池PEVCD设备20台、单腔型异质结高效太阳能电池PEVCD设备20台的生产能
力。本次招标范围对湿法设备及自动化设备生产车间招标,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850㎡,层高约12m,其主体结构形式拟采
用钢结构,建筑防火设计等级丁类,耐火二级,拟对湿法设备及自动化设备生产车间的土建、安装、钢结构、道路、雨污水、
室内外消防、暖通及水电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32106230001-BD-003
理想万里晖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内容,本工程包括雨污水、道路、停车位、路灯、弱电、室外给水等
763.00
70天
2.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40%,第二年年底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
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
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自2021年02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
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2年02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
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2年11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
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11月-2023年 1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
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
证明。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
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
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
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2 月15 日 0时0 分 至2023 年2 月21 日 0时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2 月27 日 14时30 分
6.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高新区文昌东路北侧
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书成
电 话:15295240987
代理机构:江苏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华甸佳园1栋101
电子邮箱:823346915@qq.com
联系人:朱宁
电 话:15195273897
文件正文
文件正文PDF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PECVD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理想万里晖室外配套工程)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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