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凤城市中心二期工程(南区)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3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业主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南区建筑面积约10.41万平方米,包含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智慧园区、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人防工程、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室外及室内环境打造、设备采购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460000000.00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3680000.00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涉及到的金凤城市中心二期工程(南区)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的监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含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至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计划施工工期:5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航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 地址: | 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6幢602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8186034 | 联系电话: | 18884806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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