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教育局,建设资金除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同心县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0m²。包括新建综合楼、教学楼、附属用房、门房及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同心县县城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七个标段,其中施工六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四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教学楼1栋,总建筑面积3080m2,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电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新建的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910m2,地上一层,局部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新建门房1栋,建筑面积80m2,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采暖及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围墙工程及电动伸缩大门。(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四、五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7月05日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教育局
地 址:同心县
联 系 人:李玉伏
电 话:0953-802887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城区开发区气象局大院7#楼1-401室
联 系 人:王明明
电 话:18152506461
[A64030020240704017001004]同心县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四标段.NXZF
[A64030020240704017001005]同心县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五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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