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湖 街 道 共 治 中 心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招 标 公 告
1. 招 标 条 件
当湖街道共治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投【2024】5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 ,委托 代理机构为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当湖街道共治中心建设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20.00 万元,工程概算 913.4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836.33 万元,建设规模: 在长胜 大厦3#楼一层、二层、五层、六层、七层,及地下车库局部建立共治中心,将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平治110、应急管理等 行政部门植入其中,并成为一个有机协同的综合体的功能,通过补充提升相关的行政配套等功能,将更好地便于服务民生、健 全基层治理、并赋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当地的助力和发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间布局调整、墙地顶硬装、强电工程、弱电 及智能化改造工程、空调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综合改造工程等;并在此基础上兼顾设施设备的配置及更新,包括多媒 体系统、音响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以及软装家具、窗帘、标识标牌等配置。
建设地点: 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长胜大厦3号楼。
2.2本次招标范围: 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当湖街道共治中心,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 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 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 861.0007万元。
2.3计划工期: 2.4其他: / 。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①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④ 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 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 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 。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R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R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 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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