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名称: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采购名称:盱眙科创园三期11#、12#楼入住企业(江苏鸿鑫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装修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服务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建筑/土地面积:19000.0平方米
竞价最低价:万元
竞价最高价:万元
服务金额说明: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类中基本收费标准的40%(费率)记取审计费用。工程完工后的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造价核减率超过10%时,按超出10%部分的核减额乘以1%予以奖励。
付款方式:发包内容全部完成、向委托人移交全部成果资料并通过审核后一次性付清(咨询人在收取服务费用前须向委托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项目建设内容:盱眙科创园三期11#、12#楼入住企业(江苏鸿鑫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装修工程,工程内容有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涉及造价总金额约3000万元,具体详见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服务内容:咨询人必须完成盱眙科创园三期11#、12#楼入住企业(江苏鸿鑫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装修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服务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以及工程竣工阶段造价咨询等工作。具体包括(不限于):①审核企业上报的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预算并提出审核意见。②审核工程施工合同并提出审核意见。③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④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在使用前进行复核确认,对材料及设备的价格参与市场询价及调研,对过程造价进行审计。⑤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和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⑥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和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⑦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⑧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⑩造价咨询、审核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签字确认、技术核定单的审核签字等。⑪规费及税金等计取程序是否合规,计取基数是否合理,计取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
资质要求说明:(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项目组成员要求:①本项目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证书扫描件)。②项目组成员中须至少有一名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证书扫描件),其余项目组成员须至少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证书扫描件)。③项目组成员至少两名。(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建或装修工程的结算审计业绩。(业绩资料包括:合同扫描件、成果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出合同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8)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建或装修工程结算审计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企业业绩。【业绩资料包括:合同扫描件、成果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出合同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所提供资料中有一项能体现即可),否则不予认可。】。(9)拟投入项目组所有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中标后,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必须是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具体提供材料详见《其他材料》中的《投标提供资料》。(12)中标后以公告所附合同格式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更改实质性条款。(13)服务时限:12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且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延长服务费用不予增加)【委托人提交相关资料开始至咨询人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为止的时间】(14)盱眙科创园三期11#、12#楼入住企业(江苏鸿鑫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装修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服务,工程内容有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涉及造价总金额约3000万元,具体详见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15)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方式,委托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要求咨询人进行驻场咨询服务,投标人综合考虑此情况。(16)未按本工程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120工作日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说明:12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且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延长服务费用不予增加)【委托人提交相关资料开始至咨询人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为止的时间】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企业服务大厦二楼数据局开标室
开始选取时间:2024-07-18 09:00:00
技术咨询电话:0517-80811692
监督投诉电话:0517-80811692
业主咨询电话:19518863913
招标承诺书.pdf授权委托书.pdf投标资料要求以及合同202407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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